国家能源氢能及氨氢融合新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

佛山仙湖实验室场发射电子探针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

佛山仙湖实验室场发射电子探针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12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H2021CC-0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仙湖实验室场发射电子探针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其他原因。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06-21 09:30:00,更正为:2021-06-23 09:30:00。
2、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2021-06-21 09:30:00,更正为:2021-06-23 09:30:00。
3、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投标报价要求”更正为:
(一)采购人为科研单位,享受进口设备免税优惠政策,投标人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货物的报免进口环节税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动,无法办理免税事宜的,该部分税费由采购人承担,最终结算金额(中标价+进口环节税)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报价方式: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项目货物之所有权与风险正式转移采购单位之前发生的全部成本、各税种或税项下的税款;设计、图纸、制造、供货、运输、卸车、保险、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现场服务、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培训、质量保证期服务、各类技术资料等费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以人民币报价。
价格包括:
1)CIP/CIF。
2)其他伴随服务费用:
1)货物从进口口岸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2)安装与调试、验收、检验、培训、技术文件的移交、质量保证期服务、技术服务、卸货费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服务。
3)外贸进口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外贸公司代理费用、清关费用、银行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报关费用、商检费用、申办机电批文费用、机场码头费等)。
4)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的除以上费用外的其他相关费用。
注: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境外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系列公告,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原产地如来自境外,且该货物在公告的商品清单内的,加征的关税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不负责加征的关税。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上述风险。
4、合同格式更正,详见附件。合同格式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6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佛山仙湖实验室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度假区阳明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122909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87687949、020-87688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
 话:020-87687949、020-87688847

 

佛山仙湖实验室

2021年6月7日